银行未经储户同意私划1200元抹账

2018-10-12 09:59:13    来源:华商报    访问:    

  “存了11万现金,3小时后被告知少了1200元,只存了108800元,原来是银行未经我同意,从我账户扣除了1200元。”10月9日,蒲城县市民刘先生说。

  对此,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蒲城县延安路支行(以下简称“邮储延安路支行”)解释,系当日柜员清点失误造成,但监控显示存款现金确实少了1200元,抹账(银行给储户办理存取款业务出现失误,银行进行的一种反向操作)符合银行规定。而中国人民银行渭南市中心支行则表示,邮储延安路支行的操作不符合规定。

  储户

  存取款凭单、短信都显示存了11万

  刘先生做生意,常有大额货款往来,很多都在邮储延安路支行完成。

  “以前从未出过任何问题,9月29日妻子带着11万现金去存钱,却出了这怪事。”刘先生说,“当日早晨,我从公司财务取了11万元,除本人清点外还用点钞机复点,确认后才交给妻子。当天公司也有其他人在现场,数额大家也都看到了。”刘先生说,上午9时许,妻子到达支行,将11万元现金交给柜员存款,清点并完成签字确认后离开银行。

  中午1时许,刘先生接到邮储延安路支行工作人员电话,称上午存的11万现金中少了1200元,实际只有108800元。“可柜员清点时也没说少呀,当天银行给的存取款业务凭单和手机收到的短信通知都显示是存款11万,咋过了3个多小时就少了1200元?”

  刘先生妻子说,当天11万元货款从公司到银行的过程中一直未离手。“在家清点无误后才到银行,存款中间我还咨询其他工作人员理财问题,因此柜员核对数额时我并未注意其清点是否有误,存款完成我拿着存款凭单就离开了。”

  10月9日,刘先生提供了一张存取款业务凭单的照片,显示存款日期是9月29日,存款金额是11万,户名为刘××,盖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城县支行业务专用章。

  “当天银行通知我时,未告知我要从个人账户扣钱抹账,我是在当天下午5时33分收到抹账短信后才知道的。”刘先生说。

  柜员

  监控显示清点时少了1200元

  当天经办刘先生妻子存款业务的邮储延安路支行柜员对此解释说,存款金额出现1200元的短缺,系当天清点失误造成。发现问题后联系了储户,但双方未就此事达成一致。“监控显示清点时确实少了1200元,只是当时我经手的时候没有发现。因为当天所有现金都要入库,所以下午按我们内部规定进行了抹账。”

  10月10日,华商报记者从该行监控视频上看到,柜员清点11万存款时,并没有一直盯着点钞机,点钞机在清点其中一沓钱时,显示张数是88张,但该行拒绝拷贝此监控视频给记者。

  银行

  证据确凿

  内部规定可抹账

  该行一刘姓主任说,按邮储内部规定,在视频监控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因柜员失误造成的交易,上报后可以在储户未到场情况下进行抹账操作。“储户若对此有异议,可以报案或走司法程序。”

  刘先生不认可银行的解释:“动我的个人账户必须经我同意,否则邮储如何保障储户的账户安全?”

  银行是否有权单方面进行抹账操作?

  在储户未同意且未到场的情况下,银行是否有权单方面进行抹账操作?

  人行:私划存款不符合规定

  10月11日,银监会渭南监管分局办公室一负责人表示,这个问题各银行应该都有自己的内部规定,但在监管政策上还没有相关依据。

  而中国人民银行渭南市中心支行支付结算科一负责人表示,根据1997年9月19日“关于印发《支付结算办法》的通知”中第十六条相关规定,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遵守“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的原则”。换句话说,“邮储延安路支行在未经储户同意且未到场的情况下进行抹账操作应该是不允许的,不符合规定。”这位负责人解释。


[责任编辑:杜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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