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规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等 平安银行一周连收5张罚单

2018-10-25 10:32:28    来源:国际金融报    访问:    

  10月24日,上海保监局公布了三张对平安银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保监罚〔2018〕41号、沪保监罚〔2018〕42号、沪保监罚〔2018〕45号),分别处罚平安银行上海古北支行、浦南支行,以及平安银行上海分行。

  据悉,上海保监局公示的处罚原因均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有关。其中,平安银行上海古北支行、平安银行上海浦南支行均存在未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行为。

  上述两个支行原持有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均于2016年6月17日有效期届满,但其在未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期间仍从事保险代理业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平安银行上海古北支行被上海保监局处以5万元罚款,平安银行上海浦南支行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即127069.24元的罚款,合计罚没190603.86元。

  此外,平安银行上海分行在代理销售保险产品过程中存在欺骗投保人的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该行被责令改正并被处以15万元罚款。

  记者注意到,在最近一周内,平安银行频繁收到各监管机构的罚单。

  10月19日,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对平安银行上海分行的行政处罚信息。平安银行上海分行因2014年至2017年间,部分贷款业务存在借款人收入情况贷前调查未尽职、未严格执行支付管理规定、未采取有效方式跟踪检查贷款资金使用,而被罚150万元。

  10月22日,平安银行济南分行由于两宗违反反洗钱法的行为遭到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处罚。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平安银行济南分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相关规定,对平安银行济南分行合计处以50万元罚款,并对2名相关责任人员工处以3万元的罚款。


[责任编辑:杜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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