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财经》文/杨洋
7月25日,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8年7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贵州振华进出口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告《中国基层网财经》了解到,贵州振华进出口有限公司(原名为贵州省振华电子工业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振华进出口”)成立于1994年4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6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代理和自营电子信息产品及其配套设备、家用电器、电力电气元器件组件及其他产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代理和自营上述产品的国内贸易业务,劳动服务、物流及其中介业务。该公司为振华科技全资子公司,振华进出口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主营业务逐渐萎缩,企业发展难以为继。
《中国基层网财经》注意到,2016年6月23日,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反馈“僵尸企业”及特困企业名单的函》(改组函﹝2016﹞76号),将振华进出口列入2018年须清理完成的“僵尸企业”,符合国家政策清理退出的方向和对象,符合振华科技企业结构调整的需要。
为了优化振华科技整体资产结构,聚集资源发展优势产业,振华科技拟对振华进出口进行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完成后,振华进出口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财产合并入振华科技,振华进出口的所有负债及应当承担的其它义务由本振华科技承继。对此次收购事项的后续进展《中国基层网财经》将给予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