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盛股份”)下发监管函。
监管函指出,经查明,康盛股份及相关当事人存在多起违规行为。康盛股份下属子公司成都联腾动力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成都联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提前确认营业收入 5918.8 万元,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 1658.12 万元,导致2017年年度报告不准确。 2018 年8月23日,康盛股份披露《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更正后康盛股份净利润为 2.43 亿元,更正前后净 利润变动幅度为 6.82%。
此外,成都联腾 2017 年更正后的净利润为 2414.5 万元,占康盛股份2017 年净利润比例为 12.61%。成都联腾未按康盛股份内部控制规定与客户进行定期对账,未取得与多家客户如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科鑫三佳车辆技术有限公司之间的对账回函,且与部分客户仅进行口头核对,违反了康盛股份内部控制相关规定,同时,因康盛股份前述提前确认收入等情形,导致2017 年财务数据不准确,中小板公司管理部认为康盛股份内部控制 存在缺陷,与你公司披露的《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表述不符。
《中国基层网财经》注意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在监管函中特别指出,康盛股份董事长陈汉康、董事兼总经理周景春、董事兼财务总监高翔和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毛泽璋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对公司的上述行为负有责任。并要求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当事人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