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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院长”为小区居民当好“管家”

2017-04-03 10:19:20    来源:中国基层网    访问:    

爱云搬进该小区没多久,小区物业因水电费用等问题与居民发生了纠纷,协商失败后撤出小区, 一夜之间,小区成了“没娘孩儿”。眼看垃圾堆积如山,污水、废品遍地都是,孙爱云主动站了出来:“没人管,我来管!”

从那之后,大家几乎每天都能看到孙爱云扫地、装垃圾的忙碌身影,她所到之处特别干净。后来,在社区的帮助下,小区的垃圾清运问题得到解决,她又主动承担起了垃圾清运费的收取工作,挨家挨户地登门拜访。遇到不愿配合的居民,她就一趟趟地跑,苦口婆心地讲道理,最终花了不到10天时间就将全部费用收齐。事后孙爱云揣摩,有些居民之所以不愿意将钱交给她,一部分原因是对生面孔的不信任。思前想后,她决定从15个单元中各挑选出一名德高望重的居民作为“小组长”,负责收取该单元的垃圾清运费。2007年,经过社区和居民选举,孙爱云成了义务“院长”,从此更忙了。

“以前,小区里丢电动车、车胎被放气的事情时有发生。”孙爱云说,反映问题的居民多了,她干脆没事儿就坐在门卫室“监控”,还常常抽空下楼巡逻。时间长了,小区里180户400多名居民的信息全部印在了她的脑中。只要看到陌生人出现在小区,她总会上前打声招呼,若是对方来小区寻人,她立即根据对方报出的信息热情指路,若对方支支吾吾说不上来,就会被她列入可疑名单,时刻“追踪”。

“遇到困难找她准没错。”居民王兴华说,去年的一天清晨,他的儿子赶着上班时,发现自己的车被其他车辆堵在了院子里。眼看儿子上班就要迟到,着急的王兴华敲开了孙爱云家的门。“没想到她听到车牌号后立即报出了车主的个人信息,太不可思议了!还有一次,一名小区居民找到孙爱云,说自己的车牌被人偷走,得交“赎金”才能取回。“给他钱岂不助长违法犯罪的气焰?这钱不能给!”在孙爱云的指点下,该居民到车管部门补了一副新牌照。从此,小区里再也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事儿。

“我们辖区共有28个楼院,其中22个楼院属于无主小区。”青年宫社区主任耿兰说,太平街17号院作为辖区首个居民自治小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也为社区工作减轻了负担。对此,孙爱云谦虚地说,小区能够旧貌换新颜,光凭她一个人的力量可不中。

十几年前,孙爱云在维护小区治安时认识了同样热心的居民李学孟。“老李除了为我出谋划策,还几乎每天都要用铲刀、清洁剂、抹布清理小区黑板上的小广告,换上一些内容积极健康的文章。”孙爱云说,受他们的影响,李学孟的爱人马青社也加入了队伍。

今年66岁的王建东因时常碰到在院子里巡逻的孙爱云而与她相识,一来二去俩人熟了起来,王建东也加入了这支队伍,与大家轮流站岗、巡逻。
随着队伍的不断壮大,小区一改往日的脏乱差形象,不仅再没丢过一辆电动车,居住环境也好了很多。一些曾认为孙爱云等“多管闲事”的人也开始信任他们,邻里关系变得更加融洽。

“这个小区的下水管道经常堵塞,曾是社区的一大头疼问题。”耿兰说,现在,只要遇到这类问题,大家便会去找孙爱云等人,请他们找人维修,并痛快地表示费用大伙儿出,即使交多了,大伙儿也不叫退,说留着下次再用。

[责任编辑:李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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