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赤峰市司法局、赤峰监狱结合实际,联合印发《赤峰市司法行政系统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拉开全市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帷幕,并将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方案》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司法局和监狱职责及相应保障措施。通过选派监狱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选派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到监狱挂职,推进监狱警察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双向派驻制度和常态化交流机制;完善提请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离监探亲、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沟通衔接配合机制,落实“三见面”制度;完善标准化社区矫正中心和安置帮教工作站全覆盖、依托赤峰监狱社区服刑人员警示教育基地以及监狱和旗县区司法局分别设立远程探视场所等共建共享机制。四是通过联合举办专业培训班、深入社区矫正机构或采取远程视频等方式完善业务培训机制。
《方案》指出,赤峰监狱、赤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负责制定选派干警的待遇政策和管理制度,出台激励措施,按照挂职干部有关政策解决选派干警派驻期间的待遇问题。旗县区司法局负责落实选派干警的工作场所及办公设备,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各旗县区要按照《赤峰市司法行政系统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拉高标杆,主动作为,攻坚克难,抓好落实。同时,建立沟通协调制度、管理和督查考核等相关制度。
《方案》强调,各旗县区、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抓好组织实施。赤峰市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扛起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的工作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研究解决难题,确保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按照自治区司法厅部署平稳有序开展。(作者:郝天星、关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