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电临泉(记者姚席席 通讯员 高云峰)3月31日,临泉召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联席会议,县残联一级主任科员李峰、县税务局副局长李红伟及单位相关股室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2019年度全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情况;研读了《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临泉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在全县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认真研究和讨论了2020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还就摸清开业登记企业底数、就业年审和开征时间、免征对象推送、做好减税降负工作、加大残疾人就业宣传等工作进行了对接。
会议指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缴纳保障金是用人单位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的一种代偿形式,是让用人单位平等地履行应尽责任和义务。收费不是目的,目的是引导、鼓励和督促用人单位尽可能多安排残疾人就业,使有能力的残疾人实现就业,参与社会生活,更好地保障残疾人权益。
会议强调,县残联、税务、财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残疾人就业和征收残保金的政策法规,提高社会对安排残疾人就业和征收残保金的认识,增强用人单位自觉履行缴纳残保金的法律意识,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对用人单位要进行典型引导,对积极安排残疾人就业和依法缴费的用人单位要广泛宣传,特别是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要及时兑现奖励、给予表彰。加大追缴力度,对行政事业单位拒不缴纳残保金的,财政要坚决履行催缴代扣职责,确保完成2020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