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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云阳:盖下坝水电站拆迁安置疑云

2018-05-09 16:30:53    来源:中国民生播报网    访问:    

中国民生播报网讯:近期,重庆云阳县清水乡永谷村、七里村、山夹村、桐麻村、宝台村及奉节县荆泉村村民反映盖下坝水电站,采取“未批先占、少征多占”的方式,不顾3000余村民反对,以11700元/亩的征地价格,采取断水、断电、断路的强行手段,实施暴力拆迁;并将村民安置于奉节县梅魁乡地理位置很偏远的安置点,安置点土地价格飙升15000元/亩,村民对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提出质疑,并拒绝签字,70%的拆迁人口成为“空挂户”,至今仍没得到安置,这些村民因没技术,只能在技术含量低的建筑工地打工,以维持生计,他们大都已是五六十岁中老年人,很想有个“避雨的地方”,希望当地政府解决他们的安置问题。

涉嫌暴力拆迁

据资料显示,盖下坝水电站为引水式电站,距云阳县城72km,位于云阳县、奉节县境内长江一级支流长滩河中上游河段,具有发电、防洪、水产、旅游等综合功能的大型水电工程,坝最高160m,总库容3.54×10m,装机容量120MW,总投资13.5108亿,2009年开始动迁永谷、七里、山夹、桐麻、宝台及奉节荆泉6个行政村3000余人。

时间隧道提到2009年3月17日,重庆市发改委渝“发改能(2009)266号文核批”; 云阳重点工程网站显示,2010年11月24日,项目用地及其它审批文件第8条显示:临时土地使用证[云阳国土地房管临字(2008)009号、0010号];该县国土局“渝府地【2011】750号”农转用文件,转用面积为528.3063公顷;国土资源部用地批文时间2011年9月10日,即是说,该项目土地在报批之前,便动工建设,征收拆迁村民的土地房屋。

如今,9年过去了,永谷村王汉祥说,该水电项目2008年破土动工,村委会、乡政府没有依照国家规定的执行标准,进行补偿安置;征地前也没有按照程序进行公示征地方案、安置补偿办法,村民拒绝签字,但是村、乡人员派人放水,淹没村民的土地房屋,很多村民连一床被子都没抢出来,全部沉入水底。王汉祥、王明云等人及七里村刘运明拒绝签字被关押,其中王汉祥4个月取保候审,王超关押一个半月,一个14岁小孩关两天,出来“皮青脸肿”的,王银亚被通缉。

按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有关规定,(征地拆迁安置)应当广泛听取移民和移民安置区居民的意见,必要时,应当采取听证的方式;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县级政府,应当以村为单位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征收的土地数量、土地种类和实物调查结果、补偿范围、补偿标准和金额以及安置方案等向群众公布。“这些程序都没进行,也没有召开听证会听取意见,甚至连个公告都没有看见。依照《土地法》及《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相关规定,青苗、林地、荒山,以及农副业设施补偿等项,都应该进行补偿,但这些补偿都没给。”村民们反映说。

征地拆迁补偿执行标准,村委会、乡政府参照云阳县政府2009年4月13日“云阳府【2009】19号文”《盖下坝水电站库区及占地区移民安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从事农业安置、集镇兼业安置、自谋职业安置、投亲安置和民政安置的人员,生产安置费按生产安置人口人均20800元即人头费,包括林地、荒山、熟田(稻田)、熟地,土地补偿每人11700元,少补,漏补,甚至未补的问题很突出。

补偿不尽人意

征地拆迁安置补偿9000余万不足1亿,村民称有开发商曾向他们透露用于他们安置拆迁补偿费为“4个亿”,村民纷纷质疑补偿偏低并不断维权上访,又加上媒体关注和法律的援助,结果每人又补了3600元,在11700基础上增加至15300元。

房屋补偿砖混结构每平米402.5元,木房每平米300元,毛坯、土墙每平米170元,也成村民争议的焦点。

村集体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财产如电杆、有线、沟渠、学校等都没进行补偿,尤其是学校数百棵古柏被乡政府派人砍伐拖走,用于在库区宾馆装修建设,现在宾馆房间还装着加工的柏木板,门长期锁着,不让接近。

过渡期生活补助费按生产安置人口人均1200元补助给个人,时间为一年。一年后,不再发放。村民称:1200元过渡费不够支付房租。一些村民在路边搭窝棚栖身,棚子被人浇油烧了。村民说:“是刘书记派人来烧的。”他是时任该乡党委书记。

按“云阳府【2009】19号文”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别计算补偿。“县内其他地区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2000元。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26000元。”按此规定,“土地补偿费按照每人11700元”(外加3600元,增至15300元)明显低于26000元。

以王汉祥的补偿为例。他有12亩耕地,若按“县内其他地区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2000元”规定补偿,扣除20%村集体经济组织,余9600元;以此标准,按被征地农转非人员不同年龄段确定,未满16周岁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其安置补助费全额支付个人。

因此,按照“每人补助20800标准,比26000少20%即5200元;20%按照有关规定,应缴纳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总额的50%”,那没满16周岁的孩子,应按规定全额发放,小孩按20800元每人发放,20%到哪里了?

一张“盖下坝水电站库区及占地区移民安置补偿、补助明白卡”上显示,王汉祥女儿2006年5月出生,未满16周岁,安置补偿20800元,不按该办法规定26000元;知情村民说,16周岁以下占30%以上,6个村16周岁以下的孩子,每人扣5200元,扣的钱去到哪里了?“明白卡”不明白,没在“明白卡”上签字,却显示他签字了,“都是他们搞的”。

“空挂户”成心病

按照《盖下坝移民安置办法》规定房屋补偿标准:砖混带装修的每平方米427.5元,普通的砖混为402.5元每平方米,土墙的房屋247元每平方米。

王汉祥盖了四层自建房,每层110平方米,按每平方米296元标准进行补偿,实际应补130240元,但他只补117852元,少补12388元。他建房每平方米400余元,花去17万余元,拆迁补偿117000余元,拆迁少补近6万元。

而当时附近房价每平方米800余元,王汉祥建同样的房需要32万余元,补偿费除了买宅基地要十余万,建房人工带料,每平方米要1000元计,因此建一栋砖混结构的楼房,至少要30余万元。

即是说,所有补偿款买宅基地,要花去补偿款的三分之二,余下的钱盖房远远不够。“拆迁让我们返贫。”这一现象,各村普遍存在。

与王汉祥一样如王家益、王平高等;荆泉村向朝林也遇到同样的问题,他说:“我们也是‘空挂户’,也没土地、山林。”拆迁后遗症都是政府造成的。如今,电站已经建成运营,而他们却成了“被遗忘的角落”,再也没人管了。

移民安置采取多种方法,但住房是大问题,政府安置在凤鸣镇,补偿费只够买地,却无钱建房。像王汉祥获得补偿安置费83200元,去凤鸣镇,应得318950.47元,他的户口从永谷村落户到票草乡岐阳村,成为“空挂户”,即从甲村搬至乙村,乙村每人收“人口空挂费”1000元至2000元,最高5000元,户口迁入指定村,费用从补偿费中扣除。王汉祥被扣1万元,户口落在票草乡岐阳村,成为“空挂户”,原先承诺给他6亩地,什么也没给。后来,他又托人将户口转迁到庙湾村。这种情况,被村民称为“空挂户”,“空挂户”由此而来。

以极低价征占上述6个村2万余亩地,主要是稻田、旱地,不含林地、荒坡,3000余人失地,500余人搬迁,淹没耕地3000余亩,淹没面积20238.94亩,蓄水位为392米。这个千秋大业的水利工程,成为村民心中永远的疼,因为淹没的是他们的家园,而他们的土地证、房产证、林权证都被政府收回。

数百人砸水管,断水、断电、断路,暴力拆迁,如向体顺建房数次被拔,造成建材损毁;无力购房,在路边撘“窝棚”住,“哪有钱买房”。永谷村仅800余人口,70%是“空挂户”,与其余5个村“空挂户”同出一辙。

一个百年大计的水利工程,可谓疑云重重,没有土地批文,擅自施工建设,肆意毁坏林地、强拆民房,侵害农民切身利益,由村民维权而产生连锁反应,造成干群关系紧张,村民找政府办什么事,可谓“蜀道之难”,“就是不给办”。

村民对时任乡党委书记刘洪颇有微词,如今,他已调离,据称,其亲友在库区盖了四五个宾馆,每个数百万;永谷村支书王军伯已在县城购房居住,据称,他有多处住房,钱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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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zgmsbb.org/a/gedixinwen/20180509/304467.html

[责任编辑:王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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