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上饶6月26日消息(通讯员 曾庆丰)6月25日,上饶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了《上饶市大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一审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东进主持,副主任郑卫平、管群良、周遐光、张祯祥、郑晓春、谢冠森、祝美清,秘书长夏秀川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35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汪东进指出,保护好大坳水库饮用水水源,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市委对此高度重视。必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立合法管用的法,必须进一步修改完善《上饶市大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为二审打好基础。
受市政府委托,市环保局局长程文从《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情况、制定的必要性、主要立法依据、体例结构和主要内容等方面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汇报,并提请审议。
市政府副市长李高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严宏,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委、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