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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税绘“枫”景 服务更“暖”心——内江蹚出“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新路子”

2023-12-01 11:31:38    来源:中国基层网    访问:    

“如何走好全省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第一方阵?这是摆在内江税务人面前的必答题,我们必须要从税费服务探索实践中蹚出一条‘新路子’。”内江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剑向记者说道。

“党建红”是绘就“枫叶红”的原料

“我房子拆迁了,为什么不能享受棚改户契税免征的优惠政策?”内江糖厂下岗职工邬先生反映道。据了解,因邬先生在2020年11月就购买了商品房,购房时间早于棚改户认定时间,因此今年在缴纳契税时不能享受棚改户契税免征的优惠政策。但是邬先生对此说法表示不认同。

“我带领调解团队中青年党员同志们既实地走访邬先生现居地了解他的家庭生活现状,又到社区了解拆迁前后实际情况,还去找拆迁办等相关部门提供拆迁证明,力争保证调解公正合理。”内江税费争议特邀专职调解员、退休党员干部鲁国兴向记者介绍道,“最后,得知邬先生可以减免2万多元的契税,我觉得之前一切的‘折腾’都很值得。”

自2022年6月聘请鲁国兴作为特邀调解员以来,他带领年轻党员干部在复杂争议调解现场之间奔走的场景,已然成为了内江税务一道靓丽的“枫”景线。

据统计,内江税务党员干部深度参与枫桥调解工作,组建了以三师人才、省局人才库、全税种青年业务骨干为主体的税费争议调解团队。截至目前,调解团队共60人,其中党员干部50余名,调解矛盾纠纷共161笔,党员干部调解参与率达100%。

“多次跟随鲁国兴这样的老前辈身临调解一线,我才真正感受到‘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深刻内涵,这更让我坚定了发挥党员先锋作用,做好税费服务和争议调解的决心。”内江党员调解先锋队队员资中局刘勇有感而发。

自2021年12月内江“枫桥式”税费调解中心正式运行以来,内江市税务局结合前期探索经验和全市实际情况,制定了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的实施导图,将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创建任务细化分解为5方面26项任务92条具体举措。

谈到“党建+枫桥”,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田永乾向记者介绍道:“这张蓝图既是内江‘枫桥式’税务分局制度建设的‘现场施工图’,也是5项专业化工作的‘标准验收图’,我们将实施导图与内江税务‘强基工程’三年规划有机融合,打造特色党建调解品牌‘税和·费谐·心甜’,夯实党的基层建设根基,将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支部学习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将主题教育学习成果转化为解难题、化民忧、促发展的动力。”

“以调促管”是源头化解矛盾的“利刃”

2023年3月24日,在内江市东兴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发生一起二手房买卖系统评估价格远高于实际转让价格的税费争议案件让办税人员“伤透了脑筋”。

“在我们全市已受理的税费争议诉求案件中,反映评估价过高的纳税人,唐先生并不是第一个。”内江市税费争议调解员李月说道。“市局接到上报后非常重视,将该案例按争议类别提级复盘,分析聚焦矛盾争议‘同类项’,形成了《内江市二手房买卖税费评估价格动态调整建议书》,让我们在办理纳税人二手房转让相关业务的时候方便多了。”

“调解一个案例,总结一类经验,化解一域风险,是我们努力学习借鉴‘枫桥经验’的成果化运用”,内江市“枫桥式”税费争议调解中心负责人周渝向记者介绍道,“这得益于《关于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构建市、县、分局三级联调联处责任机制,我们按照‘源头防范、扎口管理、闭环运行’的推进策略,坚持发挥税费服务诉求解决机制的引领作用,推动了争议化解闭环的改进提升。”

据了解,为加快推动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内江税务深入拓展《税费争议常见事项分类处理指南》事项内容,将“枫桥经验”融入“互联网+税务督查”“‘码’上提 马上办”等诉求收集渠道,强化基层税收领域源头治理,提升“大小闭环”工作效能。

截至目前,内江税务共收集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反馈及优化建议257条,按季召开舆情及诉求分析会,发出优化意见书22笔,解决同类问题29个。

“依法治税”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

“下面我宣读一下调解书的具体内容,请你们双方再次确认。一是隆昌市税务局承认某房地产公司和某商贸公司关于未售门面初始产权共有予以免征,二是在门面划转环节按视同销售缴纳相关税费……”内江“枫桥式”税务分局调解员欧昌琴在调解时向该公司的负责人说道“认可调解方案无误的话,请二位在调解确认书上签字确认。”

据了解,隆昌某房地产公司因资金运转困难,拟将名下和该商贸公司产权共有的未售门面全部划转给该商贸公司,由该商贸向银行贷款以解企业资金运转困境。

“我们第一时间向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了核实,确认未售门面登记为两个公司的共有产权,基于有权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我们税务机关予以承认,此环节不征税款。但是,未来在门面划转环节将涉及产权转移,需要按视同销售处理,我们会依法征税。”内江市税务局公职律师戢黎明向记者介绍案件始末。

为进一步加快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的建设脚步,内江市税务局依托市级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集结专业力量常态化参与涉税费争议咨询、调处化解、出具意见等法务活动。截至目前,公职律师团队共28人,专职律师出具调解法律意见书5笔。

内江税务把握内江地理优势,聚焦毗邻地区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内江、荣昌税务部门携手成立了首个川渝税费争议联合调解室,让跨区矛盾争议“一站式”受理、“一揽子”处理,已成功调解跨区域税费矛盾争议案件12起。

“我手机上的缴费截图和银行流水,这难道不能证明我爱人缴纳了社保吗……”这是内江市威远县“枫桥式”税费争议调解室借助“法治账图”处理的一起税费争议。

针对该情况,调解员按照“法治账图”梳理的工作职能职责,立即联系到社保管理岗专员进行处理。为确保查询结果有效可靠,社保管理专员先后4次与县农行进行联系,并协调市一级农行查询确认。最后发现缴费截图为江先生替其他亲属代缴的记录,并非其妻子的缴费证明。

内江市威远县税务局调解员袁骅向记者介绍说:“县局倡导‘台账上桌、导图上墙、读本上手’,给我们14个调解员人手配备了一本账图,遇到不明白的事项,没调解过的争议,一翻目录很快就能找到解决办法。”

“内江市税务局将不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继续扎实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税费治理服务效能,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内江建出特色,建出成效。”内江市税务局局长张剑表示。(作者:刘佳竞 欧昌琴)

[责任编辑: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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