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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C类药酒是“药”不是“酒”,未经许可销售涉嫌违法!

2024-04-11 12:34:07    来源:基层网    访问:    

近日,娄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蛇形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称蛇形山镇立新村某超市销售药酒但未公示《药品经营许可证》,怀疑该超市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要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接到举报后,蛇形山所执法人员立即赶到上述超市,发现该超市货架上有9瓶附有“OTC”标志的国公酒,并在超市销售系统内查到了国公酒的销售记录。超市负责人未能当场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以及国公酒的购进票据和供货商相关资质。该超市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依法对上述产品实施扣押,并将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生活中常见的例如国公酒等药酒、风油精、清凉油等印有“OTC”标志、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的产品,属于非处方药品,未经许可不能在超市、小卖部随意出售。“OTC”类药品不需要医生处方可自行购买,建议消费者选择有资质的医院、药店等正规销售渠道,并在专业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服用。如发现药品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或者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第一时间进行查处。

供稿 | 金泽雪 张弛

[责任编辑:彭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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