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讯(通讯员:任鹏飞 李 娟)5月16日,富县羊泉镇居民李某来到辖区派出所报警,称有人以张贴大字报、发短信的方式侮辱和骚扰其女儿,甚至冒用其女儿的身份信息在抖音平台发布征婚短视频,严重影响了孩子的声誉,希望派出所能查清事实,还他们一个清白和公道。
接报后,羊泉派出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联合县局网监大队及时开展落地查控。办案民警通过技术手段多方查证,迅速锁定了张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立即对其进行网上布控。5月21日,派出所民警赶往西安市,在一网吧内将张某某抓获。
经审讯,张某某对其诽谤他人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张某某已被我局依法做出行政拘留处罚。
民警提醒:《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