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隆昌市“四强化”狠抓安全生产工作,用实际行动筑牢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期间安全屏障。
一、强化安排部署
隆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党代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亲自率队开展危化、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森林防灭火、防汛减灾等重点领域及党代会期间安全维稳工作调研;市安委会印发《隆昌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隆安委〔2022〕5号 ),市安办印发《隆昌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执法检查专项工作方案》《隆昌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风险提示函》等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排查重大风险隐患,深入企业明察暗访,积极开展森林防火督察,加强应急备战值班值守,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灾害事故。
二、强化安全防范
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规定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到重点抓、常态提、带头查,切实担当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全面推行“两书一函”制度,今年以来,发出安全生产提醒敦促函28份,针对非煤矿山、危化企业、城镇燃气、小水电站、道路交通、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压实“四个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严密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
三、强化督导检查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期间,联合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成立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等方式,对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水电、城镇燃气、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文化旅游、民爆物品以及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出动检查组25个78人次,检查企业74架次,检查出安全隐患65条,立即整改49条,限期整改16条。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生产安全事故“零发生”。
四、强化应急值守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期间,每日参加应急系统视频调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组织会商研判,加强灾害天气体监测和预警;实行“三三制”应急值守模式,随时保持备战状态,进一步健全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机制,落实应急队伍、装备和专家等资源,各类救援队伍加强前置备勤,保持临战状态、随时待命,发生突发情况确保能迅速启动响应,科学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