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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帽工程”行动深入推进——来自湖南省洞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系列报道之八

2021-12-09 16:26:28    来源:中国基层网    访问:    

记者袁通杰通讯员姜泽华 肖朝玉

深入推进“戴帽工程”专项行动。为深化全县“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成效,洞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县开展深入推进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戴帽工程”专项行动。以公安、商务、应急、城管、市监等部门联合发布通告,对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采取“断油”、“断路”、“断源”。广泛动员号召广大交通参与者“主动拆伞、自觉戴帽”,积极推广“购车送头盔”“买保险送头盔”“爱心企业送头盔”等模式。通过深入乡镇、村庄、街道、单位、企业开展现场劝导,纠治摩托车、电动车违法加装遮阳伞等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杜绝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先后在高沙镇、石江镇、山门镇等地举行了8次摩托车、电动车集中整治暨警保、警企联动“戴帽工程”头盔赠送仪式,共免费赠送头盔3000余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0000余份。

警企联合共劝导

为扎实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切实增强广大非机动车驾乘人员的文明出行交通意识,全力打造安全、和谐的出行环境。6月16日下午,洞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美团外卖骑手在县城内开展“一盔一带”警企联合宣传劝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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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交警给摩托车骑乘人员赠送安全帽。

活动中,宣传工作人员针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非法加装晴雨伞等交通违法行为,对违法当事人进行现场教育。外卖骑手积极为往来群众发放“一盔一带”、“文明出行”等主题宣传资料,向他们讲述佩戴安全头盔对自身安全起到的重要防护作用,积极倡导群众养成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宣传民警以案说法,为骑乘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随意穿行、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群众现场讲解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劝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通过此次警企联合交通宣传劝导活动,有效增强了辖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深化警企合作机制,携手共创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参加劝导活动的外卖骑手们纷纷表示日后将从自己做起,并积极带动身边交通参与者自觉佩戴安全头盔,时刻遵守交通法规,争做安全文明出行的好市民。同时洞口公安交警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事关你我他,无论是行人、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驾驶人,都要自觉遵章守法、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与此同时,洞口县以公安、商务、应急、城管、市监等部门联合发布通告,对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采取“断油”、“断路”、“断源”,明确各单位、企业、学校、医院、厂区禁止违法加装遮阳伞和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电动车驶入,明确各加油站严禁为违法加装遮阳伞和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提供加油服务,促进“戴帽工程”深入开展。

集中整治除痼疾

为加强摩托车、电动车通行秩序管理,严防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该县实际,县整治办经报请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2021年9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县部署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月行动,成立了洞口县摩托车、电动车集中整治执法、服务、宣传、劝导活动组委会。由洞口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贺永亮担任组委会主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蒙华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林飞、县公安局政委陈敬杨担任组委会副主任。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为组委会成员单位,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制订了具体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通过活动,全面整治该县摩托车、电动车无牌无证、酒驾醉驾、违法载人、非法改装(含加装遮阳伞)、不戴头盔等易发伤亡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实现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头盔率明显上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加装遮阳伞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守法意识明显增强;涉摩涉电道路交通事故数、伤亡人数明显下降的工作目标。活动时间2021年9月1日至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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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交警给摩托车骑乘人戴安全帽.

整治活动周,重点突出“执法、服务、宣传、劝导”四大主题内容。通过执法,形成了高压态势。依托路面违法行为查处,有效震慑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无牌无证驾驶、违法加装遮阳伞、闯红灯、逆行、不靠右行驶、乱摆乱停乱放,违法载人、驾乘人员不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效治理摩托车、电动车随意穿插通行、非法改装、不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通过服务,切实便利了群众。现场开展摩托车、电动车牌证办理,程序现场咨询,现场办理摩托车、电动车保险业务,现场赠送头盔等行动,切实解决部分群众不懂法、不知道摩托车、电动车牌证办理流程,不清楚摩托车、电动车保险办理业务,因不知道摩托车年检时效导致摩托车被强制报废等群众关切的问题。通过宣传,增强了摩托车骑乘人员法纪观念。依托电视、网络、农村大喇叭、宣传展板等多种方式,向群众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和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的宣讲,全面提升了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通过劝导,及时纠正了违法行为。通过深入乡镇、村庄、街道、单位、企业开展现场劝导,纠治摩托车、电动车违法加装遮阳伞等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杜绝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

“戴帽工程”进千村

为加大“戴帽工程”宣传力度,洞口县成立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欧阳恩雄任组长的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办公室宣传组,负责活动的宣传报道、交通法规宣讲、事故案例警示及舆情管控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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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毓兰镇梅田村“戴帽工程”宣传栏。

一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农村大喇叭、电子显示屏、短信、微信、微博、抖音和手机APP等多种宣传手段,加强滚动式、覆盖式宣传,多层面、全方位宣传“一盔一带”、摩托车、电动车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大力宣传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安全隐患和危害,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引导告知群众不购买使用不符合产品质量认证的摩托车、电动车和安全头盔,不违法加装遮阳伞,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自觉遵守摩托车、电动车安全文明骑行规定。

二是组织新闻媒体记者参与整治行动,跟踪报道集中整治工作情况,曝光一批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形成正确舆论导向,赢得群众理解支持,着力营造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

三是“戴帽工程”进千村,开展乡镇执法、服务、宣传、劝导活动周,构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长效防控体系。自9月12日开始,由城区向乡镇辐射,各乡镇(管理区)参照城区模式,结合自身实际,由乡镇(管理区)人民政府牵头,交警、交通通力配合,通过村村响、干部入户等宣传方式,增强村民出行的戴帽意识,积极营造“戴好头盔,安全出行”的浓厚氛围。开展执法、服务、宣传、劝导活动,对不戴头盔的驾乘人员进行严厉批评与处罚,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着力提高农村摩托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有效保障全县骑乘人员出行安全。

[责任编辑:袁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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