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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夏县公安交警——“四项措施”夯实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2020-10-14 11:47:27    来源:中国基层网    访问:    

本网讯(王站锋 李官海)为深入推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进一步增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自觉使用安全带的意识,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采取“四项措施”,不断夯实“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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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分析研判精准施策。大队保持每月深入分析研判本地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等行为的规律特点,依托事故处理,全面采集交通事故中涉及伤亡的当事人佩戴头盔、使用安全带情况,科学评判头盔佩戴率、安全带使用率和安全防范效果。同时,根据辖区内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摩托车头盔佩戴率、汽车安全带使用率测评指标,加强对早晚上下班、上下学等重点时段、农贸市场、商场、集市、学校、大型住宅小区等大流量路段和非机动车事故高发地点等重点区域的管控、查纠力度。

二、多部门联动,强化源头管理。大队联合交通运输、科教等部门督促运输企业特别是校车、营运客车、出租车、网约车、汽车租赁等企业及车辆所有人开展安全带大检查,加强自查自纠,规范佩戴安全带,及时整改安全带残缺不全、捆绑不用、坐垫遮挡等问题,督促客运企业检查出站车辆驾驶人和车上乘客全部使用安全带,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定期将执勤执法、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安全头盔、安全带、儿童安全座椅以及安全带插扣等违法生产销售信息通报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推动严格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安全防护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依法依规强化治理效果。执勤民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查处摩托车骑乘人员未正确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对于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以纠正、教育为主,通过组织违法行为人,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活动、朋友圈集赞等方式,督促骑乘人员自觉遵法守规、文明出行,推动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头盔。大队以校车、客运车辆、出租车、摩托车为重点车辆,以人流量较大的路口、交通事故易发路段、城市快速路为重点路段,坚持现场査处与自动抓拍相结合,加大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用好罚款、记分手段,严格执法,形成处罚一例、教育一片的整治效果。

四、加强宣传引领劝导提示。大队采取普遍宣传引导和重点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各类宣传阵地作用,在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窗口、执勤执法站点、客运站等地点摆放宣传展板,发送宣传资料、播放宣传视频,现场讲演等多种宣传形式,积极倡导汽车驾驶人安装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中小学生骑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反光标志制服,提高未成年人安全防护水平。引导私家车驾驶人提醒乘车人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为乘车人配备安全头盔,助推习惯养成。

[责任编辑:刘国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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