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讯(路通开)陕西大秦岭实业有限公司项下两宗国有建设用地已被我局认定为闲置土地,闲置超过两年,闲置原因为企业自身原因。地块位于秦汉新城迎宾大道以西、文兴路以南、文清路以北,其中宗地一面积33330平方米(约50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二面积10068平方米(约15.1亩),用途为商服用地。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十四条有关规定,我局决定无偿收回上述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我局已向陕西大秦岭实业有限公司下发《闲置土地处置听证权利告知书》(秦汉资规听告字﹝2021﹞10号、11号),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我局现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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