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讯:为持续推进三季度“迎盛会 强整治 护平安”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出行环境。2022年8月4晚,志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旦八中队在辖区内开展重点道路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23时30分许,民警在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陕J92***号小型汽车驾驶人涉嫌酒后驾驶,随后,民警将其口头传唤至旦八中队,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为:2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
据当事人供述:“当晚喝完酒已经不早了,交警应该都下班了,而且自己状态都挺好,神志也清醒,距离目的地又不远,没多想就直接驾车出发了,没想到最后还是被查了。”
驾驶人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条第一款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之规定,对刘**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壹仟元罚款,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