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办公室接受处罚
7月13日,新化县孟公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办工作人员在孟公中心城区巡查环境卫生,发现有相关人员在中心城区公共区域乱贴户外广告,通过询问周边商户和路上群众,孟公镇提升办工作人员找到了违法当事人,经询问,该涉事人员来自广西,在孟公镇招外卖平台代理。镇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向当事人出示了执法证,并告知其违反了《娄底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第十条之规定,依规对其进行罚款。当事人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愿意接受处罚,并会将粘贴的广告清理到位。因当事人认错态度良好,又是初犯,孟公镇执法大队对其做出罚款50元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