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小记者
基层门户网

广州危房维修、加固将可提取公积金

2019-04-29 11:04:07    来源:广州日报    访问:    

原标题:广州危房维修、加固将可提取公积金

《广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6月1日起实施

危房维修、加固可提取公积金

危房维修费用谁来承担?工地施工导致周边房屋受损如何处理?近日,《广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由市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并于6月1日起开始实施。

危险房屋治理费用由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承担

据悉,新版《规定》强化了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的责任,要求危险房屋不得出租,或作为经营场所。

那么,危险房屋的治理费用应该谁负担呢?

新版《规定》明确,危险房屋治理费用由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承担。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依法委托房屋使用安全鉴定,或者对危险房屋进行维修、加固抢险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涉及房屋共有部分的,可以按规定从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单位住房维修基金中列支。

基坑施工前要对周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

在现实中,工地施工导致周边房屋受损的情况并不罕见。为此,新版《办法》也进行了详细规定。

新版《规定》要求,建设单位在基坑和基础工程施工、爆破施工或者地下工程施工前,对于距离两倍开挖深度范围内的房屋;爆破施工中,处于《爆破安全规程》要求的爆破地震安全距离内的房屋;距离地铁、人防工程等地下工程施工边缘两倍埋深范围内的房屋;基坑和基础工程施工、爆破施工或者地下工程施工可能危及的其他房屋,应当委托房屋使用安全鉴定单位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并将鉴定报告告知利害关系人。(全媒体记者杜娟)

[责任编辑:李莹]
呵护地球
让爱成长
关爱留守儿童
绿色出行
鲁冰花

关于我们| 网站概况| 法律顾问| 服务条款| 人员查询| 广告服务| 供稿服务| 合作伙伴| 网站声明| 版权所有| 联系我们

有害短信息举报 抵制违法广告承诺书 阳光· 绿色网络工程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网络法制和道德教育基地 北京通信局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邮箱:chinajiceng@163.com    电话:010-63607677

备案号:京ICP备16016777号-3

Copyright© 2016 Chinajiceng.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