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上午,江苏清江浦区党风廉政建设暨作风建设提标行动动员大会召开。会上,区法院被表彰为2018年度“作风提升年”活动先进单位,院党组成员、区纪委监委第十一纪检监察组组长宋爱国被表彰为“作风建设先进个人”。
过去的一年,清江浦区法院党组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坚决维护”,以作风建设“大会战”、司法作风专项督察、“作风建设提升年”三项活动为重要抓手,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为审判执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证,以作风转变促进廉洁司法、保障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
区法院结合当前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及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规范司法行为。通过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违纪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引导干警时刻绷紧纪律作风这根弦。常态化开展审执规范、纪律作风督查等,切实推进法院队伍作风转变。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通过司法公开平台建设、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廉政监督员旁听庭审、评议案件、随同执行、检查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监督促公正、树公信、塑形象。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清江浦区法院将倍加珍惜荣誉,全面贯彻落实市、区党风廉政建设暨作风建设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示范标杆”意识,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提升法院队伍素质和司法公信力,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推动清江浦迈好“三步跨越”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王淑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