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底任期届满 “监察”制度起效 “大发审委”审核不得不严苛

2018-09-25 14:05:42    来源:新金融观察报    访问:    

  在新股发行核准制下,拟上市公司及其背后的中介机构如何通过发审委这一关最为重要,因为通过发审委后到挂牌之前基本上就是一马平川了。

  随着国庆长假的到来,被称为“大发审委”的第十七届发审委的任期也即将届满。这届发审委最大的特点并不仅仅在于将主板(含中小板)发审委和创业板发审委合并,形成“大发审委”的体制,更在于大幅回落的IPO过会率以及主动终止IPO公司的数量暴增。

  过会率将至六成

  2017年10月17日正式走马上任的第十七届发审委任期到9月底即将届满,证监会目前正在遴选第十八届发审委委员名单。根据《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发审委委员每届任期一年,可以连任,但连续任期最长不超过两届,且发审委委员每年至少更换一半。因此,“十一”长假之后上任的新发审委委员中至少有一半是新面孔。

  “大发审委”之所以备受关注,原因并不在于将审核的范围扩大到所有拟在A股上市的公司,而是在于这届发审委的严苛。“6过1”“3过0”的结果让拟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们不寒而栗,一些期望浑水摸鱼的拟上市公司不得不主动放弃。

  从数据上看,自2017年10月17日至今年9月21日,“大发审委”共计审核了228家拟上市公司,其中137家企业通过审核,通过率为60.09%,86家被否,16家暂缓表决(包括后续审核过会和被否的企业),另外有12家企业在公布发审会日期后取消审核。本周还有4家拟上市公司将上会,不排除更多的公司被否决和过会率进一步走低。

  对比历史数据,目前的过会率这一数据创下历史新低,2015年与2016年,发审委审核通过率分别为92.28%和91.14%,2017年全年通过率受新一届发审委影响,降至79.33%。

  由于“大发审委”的震慑,在某种程度上也极大地缓解了IPO堰塞湖的压力。截至9月13日,证监会受理首发及发行存托凭证企业288家,其中已过会30家,未过会258家。未过会企业中正常待审企业222家,中止审查企业36家。IPO排队企业维持在300家以下。而在2017年9月底,也就是“大发审委”履职之前,排队上会的公司数量为526家,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终止审查的企业数量为226家,比第十六届发审委在任期间的114家大为增长。

  目前,第十七届发审委委员名单中总计63人,其中42名是专职委员,其中来自证监会系统的委员有33人,9名来自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21名是兼职委员来自其他部委、高校、金融机构。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发审委在换届前已无法继续工作。8月10日,证监会官网显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致函证监会,申请祝献忠不再担任第十七届发审委员。9月12日早上,委员李国春在证监会食堂突然晕倒,心脏骤停,经抢救无效离世。两件事件导致第十七届发审委员数量将至61名,专职委员和兼职委员分别减少1名。其余61名委员中都不曾担任第十六届发审委委员,因此都有希望连任,但根据发审委委员每年至少更换一半的原则,至少有30名委员将不会出现在下一届发审委名单中。

  权力被监督

  最严苛的一届发审委任期结束,那么从严审核的标准是否也换掉了呢?财经评论员皮海洲认为可能性不大,第十七届发审委之所以成为“史上最严的发审委”,究其原因在于证监会公开对发审委委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2017年10月,证监会举行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就职仪式上,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强调,新一届发审委要牢牢把握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强化对发审委和委员的监督机制、严把质量关以及依法行政等五个方面的要求。其中特别提到,监管部门决定成立发行与并购重组审核监察委员会。

  根据证监会的安排,发行与并购重组审核监察委员会,其职责主要是对首次公开发行、再融资、并购重组实行全方位的监察,对发审委和委员的履职行为进行360度评价。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终身追责。

  这意味着,此前一直游走于监管的灰色地带却手握大权的发审委与委员也成为被“监察”的对象。更重要的是,此前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的发审委委员,一旦依法行政中出现纰漏,将会被终身追责。

  对于第十七届发审委委员具有震慑作用的是,在他们刚刚上任的2017年10月,业内就传出因为乐视网,多名前发审委委员因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消息,包括第一届创业板发审委委员谢忠平,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以及北京天圆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孙小波。在第一届创业板发审委委员中,有三到四名委员在遭遇审查。

  8月31日,证监会官网披露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30份建议以及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3份提案的回复函。证监会认为,对于发审委终身追责应当辩证理解,终身追责是廉政追责,并非要求发审委委员对企业的经营发展终身负责,而是要求委员奉公守法、廉洁自律,始终坚持独立、公正、客观判断。

  此前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的发审委委员,一旦依法行政中出现纰漏,将会被终身追责。如此一看,终身追责制的推出,无异于抓住了发审问题的“牛鼻子”。

[责任编辑:杜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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