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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检察:驰而不息贯彻落实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2023-02-14 17:09:56    来源:中国基层网    访问:    

2022年4月,黔南州检察机关履职办案,依法快捕快诉,使校园性侵案件被告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2年7月,黔南州检察院与州教育局、州公安局、州司法局联合组成督导组,对全州12县(市)开展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及学校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022年10月,黔南州检察院第八检察应州未保办邀请,为全州150余名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儿童主任开展“一号检察建议”及强制报告制度专题培训。

……

这是过去一年全州检察机关在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精神,守护校园安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过程中留下了的清晰足迹。

一年来,黔南州检察机关准确把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立足办案抓预防、创新方式促预防,加强保护强预防,用最有效的方式,向最薄弱的环节着力,构筑具有黔南检察特色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体系,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权益,驰而不息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图为黔南州检察院开展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专题讲座。

综合治理 营造良好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刚刚过去的春节期间,都匀市检察院将一份检察建议发给市文旅局。随后,一场针对酒吧及 KTV 等娱乐场所接受未成年人进入消费饮酒的专项检查和日常整治正式启动。

“春节期间比较特殊,未成年人‘有了钱’,并且容易脱离监护人的监管视线。”根据这份检察建议,市文旅局春节期间应重点对娱乐场所进行整治排查,责令监管范围内酒吧、KTV 在显著位置设置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标志,督促落实禁止未成年人进入措施,对违法违规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娱乐场所进行相应处罚,同时加强与都匀市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单位的多方联动,形成合力,采取制定措施、加强监管等方式加大对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有效打击违法经营,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与都匀市的打法不同,瓮安县检察院聚焦农村基层未成年开展综合治理。一方面,发挥驻村干警“网格员”作用,为基层偏远村小提供帮助,以“检察+”模式,不断夯实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的基层基础。另一方面,组织开展“法治进社区、进乡村”等一系列普法教育活动,加强对留守未成年人,务工人员子女和辍学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的法治教育,提升乡村和社区依法治理水平和能力。

“在社会面治理的同时,家庭教育也不容忽视。”一年来,黔南各地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配合职能部门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动机制。对涉案未成年人逐案落实家庭教育评估制度,综合评判未成年人犯罪或遭受侵害是否与父母监护不当等家庭因素有关,根据监护存在的问题制发具有针对性的“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等方式开展监护监督工作。

强制报告 才能及时干预提前介入

“强制报告制度是提前介入的关键。”贵定县检察院在对一起性侵案件进行提前介入时,发现某医院履行强制报告制度不力,随即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进强制报告制度真正落实落地;

在独山县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与未成年被害人在某酒店开房时,服务人员为未成年人提供入住服务未对未成年人入住进行登记询问,未依法履行强制报告制度。

“必须处罚!”得知这一情况,该院立即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监管部门按照法律规定对涉案酒店作出相应处罚。

据了解,2022年,全州检察机关推动10件强制报告线索立案查处7件,目前法院已判决3件;针对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和入职查询不到位的,发出检察建议6份,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整改。

“未检部门的能动履职成效很明显,现在各部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识越来越强了。”2022年10月,当一名怀孕未成年人走进龙里县某医院时就诊时,接诊医生不在选择缄默,而是主动将线索报告给检察机关。

“检察机关对报告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更重要的是强制报告制度是我们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针对医务人员的顾虑,检察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医疗救助机构是强制报告义务的主体之一,不能因为“怕”就任由危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发生,一次报告也许就能阻止一场悲剧,挽救一个家庭。当主动报告成为自觉,就能提高未成年人被侵害的发现几率,办案机关就能及时干预、提前介入,提升未成年人被侵害救助的及时有效性。

创新驱动 破解未成年检察工作新问题

“以‘推单办理’搭建桥梁,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多方协作,切实拧紧未成年人保护这根绳,织密织牢未成年人关护网,全面提升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龙里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印发《刑事案件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推单办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9家单位的职能职责。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害人需要教育管理、心理辅导、医疗救助、就业帮助、经济帮扶等关爱、救助的,及时推单至相应的成员单位开展关爱、救助。《办法》实施以来,龙里县检察院推单至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心理疏导5次,帮助3名未成年被害人走出困境;帮助1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回归学校,保障其接受教育的权益。

荔波县检察院探索“检察+固定团体”“检察+校园”“检察+社会支持”“检察+专业力量”的1+N贯通协作模式,通过与各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结合近年来办理案件中发现的涉未成年人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多维度多层面思考对策,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未成年人检察品牌打造方面,龙里县人民检察院将地方特色与检察工作相互融合,打造彰显检察担当的“刺梨花未检”检察特色品牌,践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全面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夯实未成年人检察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建设基础。福泉市检察院倾力打造“花蕾护航·和你一起”未成年人检察品牌,从办案、帮教、预防和推进社会治理四个方面发力,让法治之光陪伴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据统计,2022年,全州检察机关共查访学校330余所,发现并督促问题38个,;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274次,覆盖师生近15万人,发放法治宣传资料5万余册,张贴强制报告专题海报2830余套10580余张;通过政法大走访活动走访走访校园174所,就校园安全管理、“一号检察建议”及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的落实情况与学校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交换意见建议,促推校园安全管理更加规范;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向“问题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410份,家庭教育指导令236份,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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