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宁远县东溪司法所与县质量监督局、派出所一同成功调处一起外省购买机器因质量问题引发的退换货纠纷。
事情起因是:欧阳某某在网上购墙体彩色喷绘机壹台2.2万元,在签订合同的当天与东莞厂家的技术人员回宁调试机器。在调试的过程中,因为机器的原因,更换了喷头和主板,仍然不能正常使用,在墙上喷绘出的画出现断层的情况,因此双方发生纠纷。
考虑到情况比较特殊,机器购买地在东莞,喷绘发生地在湾井镇,欧阳某某住在东溪街道辖区,接到欧阳某某的调解申请后,东溪街道调解委员会负责人与质量监督局和东溪派出所联系,组织商家与客户进行三级联运调解。由于来宁远的厂商人员只是一个调机的技术人员,既不是老板也不是业务负责人,购机签订的合同也有很多的法律漏洞,所以调解存在很大的难度性。先前厂商不同意退货,以合同上写的机器是定制产品,后又以喷头已经损坏,主板损坏,不能再卖给其他客户为由一直不同意退货,要么欧阳某某把机器退回厂商后才能给其退款一部分等等说法,一直僵持没法达成协议。
经过调委会的多次沟通协调,最终达成由厂商退1.7万元货款给欧阳某某的协议。今年以来,东溪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解决群众矛盾纠纷问题,成功化解了多起民事矛盾纠纷,避免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郑艳锋 欧阳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