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 情 通 报
3月18日以来,我市出现多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经查,确诊病例邝某某(男,34岁)存在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该病例于3月24日从外地入郑,未按要求主动向社区报备,未按规定扫码登记,刻意隐瞒行程,逃避疫情防控检查,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外出聚餐、购物,造成新冠肺炎病毒传播。该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目前,已被郑州警方立案侦查。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郑州市法、检、公《关于依法严惩违反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等相关规定,积极配合防控管理,自觉履行防疫义务,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郑州市公安局犯罪侦查局
2022年3月31日
中国基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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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河南荣元律师事务所 张涛
来源 | 郑州发布。(声明:“中国基层网”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