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乐米业及董监高被江西证监局行政处罚

2019-05-28 12:4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访问: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卢梦匀)5月27日,新三板公司百乐米业的主办券商国信证券发布公告称,百乐米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日收到了江西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公司2016年年报和2017年半年报虚假记载营业收入、虚假记载存货、虚假记载短期借款等负债项目、未披露为实际控制人担保事项。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江西证监局责令百乐米业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张锁根和刘小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江萍敏、周文清、鲁冬兵以及胡小青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对彭吉强、彭小琴以及郑志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杜嵩]

相关内容

绿色出行
鲁冰花
中国网小记者
呵护地球

关于我们| 网站概况| 法律顾问| 服务条款| 人员查询| 广告服务| 供稿服务| 合作伙伴| 网站声明| 版权所有| 联系我们

有害短信息举报 抵制违法广告承诺书 阳光· 绿色网络工程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网络法制和道德教育基地 北京通信局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邮箱:chinajiceng@163.com    电话:010-63607677

备案号:京ICP备16016777号-3

Copyright© 2016 Chinajiceng.All Rights Reserved